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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闪耀我守护我丨 “购房可插班入读”承诺难兑现,欲退定金遭拒

时间:2023-08-07 20:22:11    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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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在株洲务工的郑女士向三湘都市报反映,今年初,她从朋友口中得知购买株洲湖蓝岸小区的房子,可保证孩子插班入读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刚好我3个小孩在乡下读书,想转过来。”郑女士果断付了2万元定金购置了小区一套房。

眼看孩子入学在即,郑女士从当地教育部门了解到,插班入读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向开发商提出退定金的要求,遭到拒绝。连日来,三湘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资料图)

(郑女士向记者展示认购书和交费凭证。杨洁规摄)

投诉:“插班入读”承诺难兑现,欲退定金遭拒

“我当初完全冲着孩子入学买的房!”今年3月初,郑女士从朋友处得知,购买株洲经开区镜湖蓝岸小区的房子,可插班入读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

郑女士的3个孩子在读初中和小学,正有意将孩子转到教学条件较好的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读书。3月7日,她挑了一套117平方米的房,很快就交付了2万元定金,并签了《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时,郑女士特地留了个心眼,要销售人员将口头承诺附在了《认购书》末尾处。8月2日,面对记者采访,郑女士指着《认购书》末尾处手写的内容念道:此套房先确认客户小孩插班入读长郡,如确认入读则定金不退,转正式签约;如不能入读长郡,定金全退。

郑女士表示,交完钱后她安心回家等待入学通知。7月初,销售人员通知她,称确认小孩可以入读,但须走完购房手续。

就在郑女士准备交首付款时,有朋友提醒,先确认好读书事宜。于是,郑女士致电当地教育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是:长郡学校学位已满,接受插班生的概率很低。

“签订认购书时明明说好了,确认插班入读再转正式签约。怕有陷阱,不敢继续交钱了。”得到教育部门的答复,郑女士有了质疑,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遭到拒绝。

开发商:办完购房手续可“运作”,未入读可退款

针对郑女士的投诉,镜湖蓝岸营销总监娄女士解释,项目向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交纳了学位费,可保证购房业主名下的孩子,凭合同入读。“插班的话,谁也不能保证进得去,但是插班不能入读,手续办完了,我承诺给她退。”

娄女士强调,《认购书》上明确约定了支付首付款、办理购房手续的期限,郑女士至今只交了2万元定金,尚未办理购房手续,已经违约。“不可能交2万定金,就要我帮你把3个小孩搞进去读书。”娄女士表示,郑女士交纳的是定金,非“订金”,如果确定不要该套房屋,可走司法流程解决此事。

“认购协议上清楚写明了确认入读再转正式签约,开始跟我说交2万元就能‘运作’,现在要我交齐50多万元房款才能‘运作’,让我怎么相信。”对于开发商的解释,郑女士持怀疑态度,担心办理完购房手续后,孩子仍无法入学。

(《认购书》上,营销人员手写承诺不能确保插班入读可退定金。杨洁规摄)

部门:插班入读可能性较低

对此,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人员回复,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学位非常紧张,按招生政策,学位优先保障一年级新生,现在要插班入读的可能性很低。

8月7日,记者致电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介绍,镜湖蓝岸项目业主可凭购房合同入读,但插班入读的几率很小。

规定:严禁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防止“学区房”炒作,早在2022年4月,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涉及教育设施广告宣传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律师:销售方达成先决条件才能要求履行认购协议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杨纲律师分析认为,销售人员在《认购书》上的手写承诺,可视同为协议的附带条件,是作为郑女士正式签约购房的附带前提条件。根据协议内容,双方签订合同后,销售方有义务在约定正式签约日期之前,提供确认郑女士小孩可以插班入读的有效证明材料,而非简单的口头承诺。

郑女士认购商品房时,已明确告知购买房屋目的是解决小孩入学问题,销售方如果没有达成认购方先决附带条件,无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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